深圳社保求助:单位说试用期不用缴社保……
当然不合法!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除了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不需缴费外,其它三个险种,单位和个人按相关比例共同缴费。 只要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在试用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不可以!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得私下就社会保险费进行约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现金,员工个人自行办理社保缴纳的做法,不可取。 深小保建议您及时关注自己的参保情况 详细步骤看这里! 关注“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 点击“便民服务” “个人业务办理” “个人信息查询” “个人参保信息查询” 就能看到自己的参保状态、缴纳情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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